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3.4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6,882.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945.04 万元后,主承
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账
号为:571912207110401)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户(账号
为:71010122002049867)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账户(账
号为:8110801013502057930)人民币 3,100.00 万元、招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
号为:571905794010881)人民币 3,000.00 万元和工行杭州科创支行账户(账号
为:1202220929900291678)人民币 25,836.96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2,066.2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0]6085 号)。
(二)募集金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资金先期投入已置换金额 5,216.3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14,159.03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0,7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59,0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解放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玉泉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高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科创支行
合 计 3,459.0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
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 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协同路,
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0,870.76 万 元 , 超 募 资 金 为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8
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度公司已使
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6
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2022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议,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
额情况如下:
序 购买 产品类 购买金额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率
号 主体 型 (万元)
享 银节节高 本金保
浙商证券
山科 ( 区间累计 障型浮
电子 结构)24 号浮 动收益
公司
动收益凭证 凭证
华安证券 本金保
公司 益凭证
享 银节节高 本金保
浙商证券
( 区间累计 障型浮
结构)29 号浮 动收益
智能 公司
动收益凭证 凭证
享 银节节高 本金保
浙商证券
( 区间累计 障型浮
结构)29 号浮 动收益
公司
动收益凭证 凭证
方正证券 本金保
金 添 利
F22004 号
公司 益凭证
小 计 10,7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科智能《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山科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山科智能2022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山科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 桢 赵慧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
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870.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53.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486.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本年度 是否达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2) (%)(3)= 使用状态日期 生重大变
效益 效益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否 19,000.00 19,000.00 5,042.93 14,554.34 76.60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202.53 709.15 35.46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否 3,100.00 3,100.00 577.45 1,369.81 44.19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230.55 353.48 11.78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00.00 3,500.00 - 3,50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600.00 30,600.00 6,053.46 20,486.78 -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6,000.00 18,000.00 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8,000.00 18,000.00 6,000.00 18,000.00 100%
合计 48,600.00 48,600.00 12,053.46 38,486.78 - - -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这四个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到 2023 年 9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超募资金为 20,270.76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
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在 2021 年 10 月 16 日之后实施;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
进展情况
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1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2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 号地块,南至空
更情况
地,西至协同路,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的议案》,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216.36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 187.15 万元,
置换情况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216.36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187.15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外,其余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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